环境空气 10种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罐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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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hj 1444-2026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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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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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10 种含硫化合物的罐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硫化氢、羰基硫、甲硫醇、乙硫醇、甲硫醚、二硫化碳、甲乙硫醚、噻吩、乙硫醚和二甲二硫等10 种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400 ml 时,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9 μg/m3~0.3 μg/m3,测定下限为0.36 μg/m3~1.2 μg/m3,详见附录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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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ambientair-determination of 10 sulfur compounds-collected in canisters and analyzed by preconcentration/gas chromatography |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替代情况: |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法》()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气相色谱停止执行。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6年第7号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 发布日期: |
2026-01-20 |
| 实施日期: |
2026-08-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173天 |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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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含硫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10 种含硫化合物的罐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法。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空气质量 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4678-1993)
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环境空气10种含硫化合物的测定罐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法》;
——扩展了测定的目标化合物数量,增加了羰基硫、乙硫醇、二硫化碳、甲乙硫醚、噻吩和乙硫醚;
——修改了适用范围,增加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删除了恶臭污染源排气;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采样罐采样技术要求,删除了采气瓶和气袋采样内容;
——增加了气体预浓缩仪的样品浓缩进样方式,删除了液氧制冷的样品浓缩和解吸进样方式;
——完善了方法性能指标内容;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法》(gb/t 14678-1993)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气相色谱停止执行。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6年1月2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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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方法原理 1
4 干扰和消除 1
5 试剂和材料 1
6 仪器和设备 2
7 样品 2
8 分析步骤 3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5
10 准确度 5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
12 注意事项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恒定采样流量 9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目标化合物在色谱柱1和色谱柱2上的参考色谱图 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 方法准确度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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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用全惰性化处理的真空采样罐采集空气样品,经浓缩、热解吸后,进入气相色谱分离,用火焰光度检测器(fpd)检测,通过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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