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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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hj 629-2026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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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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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便携式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方法检出限为2 mg/m3,测定下限为8 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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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sulphur dioxide —portable non-dispersive infrared absorption method |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替代情况: |
替代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 发布日期: |
2026-01-20 |
| 实施日期: |
2026-08-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17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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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便携式测定方法,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便携式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2011)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1 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相关内容;
——增加了非分散红外吸收热湿法内容;
——增加了颗粒物、甲烷、丙烷等干扰及消除内容;
——完善了样品测定的操作步骤;
——修订了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完善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注意事项等内容;
——增加附录a 仪器性能核查记录表。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2011)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四川省宜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上海金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6年1月2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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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方法原理 2
5 干扰和消除 2
6 试剂和材料 2
7 仪器和设备 2
8 样品 3
9 分析步骤 3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 4
11 准确度 4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
13 注意事项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仪器性能核查记录表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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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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